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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月起告别“以药养医”让患者得实惠
发布日期:2014-03-31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宣布,从4月1日零时起,浙江省所有公立医院将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也就是说,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行零差率销售,这标志着浙江省公立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养医”。

  浙江由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的省份,比国家要求到2015年底完成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提前了近一年半时间。
  
可望减少患者药费支出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敬介绍,早在2011年,浙江省开始启动以实施药品零差率、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切入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2年底,浙江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启动改革。2013年底,改革覆盖了除省会杭州之外的所有市级公立医院。

  “改革令患者看病就医的药费应声而落,一些医生大处方、乱开药的情况也有所纠正。”杨敬表示,在对率先启动改革的38家县级医院调查后发现,其门急诊及出院均次药费同比下降5.49%和19.55%,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势头得到较好控制,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目前,除杭州13家省级公立医院和杭州市本级公立医院外,浙江其它医院都已施行药品零差率。4月1日起,浙江省、市、县三级总计427家公立医院全部施行药品零差率。
  
医院“卖药”转为“卖服务”

  长期以来,以药养医是医院的“生存之道”。浙江省卫计委和杭州市卫生局网站资料显示,以往杭城各大医院每年的收入中,来自药品的收入基本占到40%至50%左右,有些医院甚至达到70%。施行药品零差率后,医院如何生存?

  “在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同时,相关的配套措施也同步跟进。医疗改革不是简单的施行药品零差率,而是一系列综合改革。”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张平介绍,在下调药费的同时,浙江对包括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级公立医院执行的是2005年版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虽然经多次新增、修订、调整和规范,但仍存在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不少医生感慨“拿手术刀不如拿剃头刀”。

  杨敬表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一是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二是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医院在挂号、治疗、手术费上提高收费标准,不是简单的“涨”,而是让患者配药花费少了,为医疗服务掏钱多了,让看病支付结构渐趋合理,让医务人员的技术付出回归合理价值。

  “这次改革并非如医药费减少100元、医疗服务费就增加100元。我们把医疗服务费增加比例控制在90%,省下来的10%主要依靠医院实行精细化管理、降低运行费用财政补贴等来解决,从而让利给患者。换句话说,患者以前要花100元看病,现在只要90元就够了。另外,以配药为主的慢性病人、门诊病人就更能明显感觉便宜了;而如果是以做手术为主的治疗,费用会感觉比过去有所增加。”杨敬说,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同时将与医保支付、财政投入、医疗服务行为监管等政策同步调整。实行药品零差率后调整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的支付范围,并按调整后价格执行,因政策调整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赤字的,由财政予以保障,绝不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真正让患者得到实惠。
  
医改转的是观念

  医改不仅是价格和收入之改,还将是各种模式和观念的改革。

  浙江未来的医改将纠正无序就医的模式,改变患者非大医院名专家不看病的观念。杨敬介绍,“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停止审批省级公立医院床位增设的申请,今年将力推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模式,即让原本患者根据医生名气和医院规模盲目选专家看病的情况,转变为在社区医生或者家庭医生的指导下,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医生去看病,并且通过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看病,医保报销比例不同的方式,引导患者分级诊疗。

  同时,将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鼓励社会资本和公立医院合作,探索混合所有制医院的办医模式。鼓励省级公立医院以合作办医形式支持医师多点执业。
  
  (来源:文汇报 作者: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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