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梅毒治疗用药列入报销名录
发布日期:2010-06-22
将梅毒治疗用药列入报销名录
生部日前印发《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规划》明确要求,将梅毒治疗用药列入报销基本用药名录,从政策上保证梅毒患者诊疗费用报销。
曾被消灭的古老性病梅毒,20世纪80年代重新出现,蔓延至全国,近10年传播明显加剧。全国疫情信息系统报告数据显示,1999年共报告梅毒病例80406例,2009年共报告梅毒病例327433例,发病率年均增长14.3%。2006年梅毒发病数首次跃居全国甲乙类报告传染病种的第四位,2009年梅毒发病人数名列第三。
对此,该《规划》提出梅毒防控目标:5年有效遏制发病激增,10年逆转疫情上升趋势。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艾滋病不可治愈性不同,只要及早发现、规范治疗,梅毒是可以治愈的传染病。现实问题是,在一些地区,梅毒患者医药费用报销仍没有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