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08-04-29
5月1日起实施《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5月1日起,卫生部制订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实施。届时,消费者可以通过统一规范的营养标签,选择适合自己的健康食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养生之道,很多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除了口味,更加注重食品的营养价值。商家们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目光,都在食品标签上标注“低糖”、“高钙”、“低脂”等字样,一些食品成分含量的标注也是五花八门。而《规范》的实施,可以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
新《规范》出台后,以往食品包装上常见的低能量、低糖、低胆固醇、脱脂、高钙等字眼就不能再随便使用了。根据标准,只有当每100克固体食品中钙含量不少于240毫克,每100毫升液体食品中钙含量不少于120毫克时,才能在食品外包装上标示“高钙”的字样;当100毫升液态奶和酸奶的脂肪含量不超过 0.5克,或100克奶粉的脂肪含量不超过1.5克时,才可以标示“脱脂”;每100克里纤维含量达到6克以上的食物,才能标示“高纤”;标示“无糖”的食品则必须达到每100克食品中糖含量低于0.5克。
另外,以前在食品标签上常见到的“≤XX”、“≥XX”等标示,也将不能再使用,只能用具体的含量数值来表示。任何产品标签标示和宣传等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疗疾病的作用。这样,消费者在选择食品时,可以根据自身的营养需要计划购买,而不是盲目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