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整形美容 当心美丽陷阱
发布日期:2014-08-14
央视曝光国内整容行业乱象:10年20万张脸被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日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报道了国内整容行业的乱象,10年间有20万张脸毁于美容整形行业,令人触目惊心。随着整形美容行业的发展和整形美容技术的提高,整形美容已不再是明星们的专利,并逐渐走入普通百姓的生活之中。由于中国整容业起步较晚,社会需求的暴增与业界标准规范、技术的发展速度产生了严重的差距,也正因如此使整形美容成为医疗事故的重灾区。
央视报道指出,近年来整形美容领域已经成为消费者投诉的又一个热点。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统计显示,按照2012年发布的数据,此前十年左右的时间里,我国平均每年因为整形美容导致毁容毁形的投诉多达近2万起,有人说10年间已经有20万张脸被整形美容行业毁掉了。那么在济南,美容整容应该注意些什么?一旦遇到“美容陷阱”或整形失败,应该如何维权?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卫生监督部门:整形有风险 请选择正规机构
央视报道指出,美容作为一种时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爱美人士的增加带动美容市场迅猛发展,医疗美容也成为近年来医疗服务领域发展较快的行业之一。目前,部分生活美容机构为了更好地盈利,置消费者的安全于不顾,混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界限,违法进行重睑成形术、假体植入术等医疗美容活动。因此,我市在今年发布的第1号卫生安全预警公告中明确指出,市民要警惕医疗美容中所存在的“美丽陷阱”。
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有什么区别?“生活美容和医学美容是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美容,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任何美容院都不得擅自进行医学美容服务项目。”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美容项目的分类,美容机构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活美容,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美体等,是无创的美容项目;另一类是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如双眼皮成形术、隆鼻隆胸等,是有创伤性的医学美容技术。因此,只要对人体采用了侵入性手段,就应属于医学美容范畴,“创伤性”是医学美容区别于生活美容的根本点。
那么该如何选择医疗美容呢?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做医疗美容存在一定风险,不要被广告和宣传迷惑。一是要看清医疗美容机构资质,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从事医疗美容服务最基本的标准;二是要看清医疗美容科的资质,医疗美容科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应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批准的范围之内;三是要看清医师的资质,医疗美容执业医师应该具备三证,即《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疗美容主诊医生执业资格证》,患者在术前应要求查看医师资质证明;四是每次就医要保存资料,认真了解手术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
据悉,我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同时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有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主诊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主诊医师也有相应要求。医疗美容机构必须向消费者出示医生资质证明,严禁使用无资质人员。
法律界人士:消费者应提升维权意识
如今,因整容引发的纠纷案件已经屡见不鲜。一些没有资质的整形机构虚假、扩大宣传,向消费者忽悠一些无资质的项目,使用假冒医疗器械和伪劣材料,价格欺诈和过度开发屡见不鲜。受利益驱动,一些没有资质甚至是没有行医资格的人员也进入整形业。整形行业乱象丛生,导致很多消费者不仅没有达到预想的整形效果,反而因此遭受身心方面的巨大创伤,更有甚者为此付出了十分惨重的代价。记者在调查中还注意到,许多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也给不良整形美容机构留下了可乘之机。那么做美容整形应当注意的问题?如果美容整形失败后,维权的手段及法律途径有哪些?
“在目前整个整形美容市场鱼目混杂、混乱不堪的状况下,消费者提升自身维权意识尤为重要。”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的姚智峰告诉记者,首先,欲美容整形者要谨慎选择相关美容机构。要审查美容机构及美容师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产品的证明材料。从事医学美容项目的美容机构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医学美容机构的美容师必须具备医师资格,有一定的临床经验。提供的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符合说明书的功效。如果产品是进口的还必须有相关的通关资料和手续等。其次,手术前要签订先关合同。合同是双方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依据,内容应包括手术方式、过程、手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术后短期反应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出现何种情况属于美容机构的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等。合同是消费者和美容机构协商所形成的书面文件,术后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可作为处理纠纷的依据。第三,手术前一定要留下相关资料:如对美容整形手术前进行符合医学摄影要求的局部照相,一式两份,由院方和消费者格留存一份,照片背面均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术前状况。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可作为证据使用。第四,要保存每次的就医资料。一定要向美容机构索取并保留下每次的就医资料,如收据、挂号单、病历记录、缴费收据等,一旦发生纠纷,便可作为索赔的证据。
如果美容整形失败,在法律维权方面,姚智峰也给市民支招,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招
如果美容整形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核准的,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提出赔偿手术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整个过程中的误工费,评残后可要求伤残补助费。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院方赔偿上述损失。
第二招
如果美容机构未经核准登记,或者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实施手术人员无医师资格,应属于欺诈行为,既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也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院方应双倍返还手术费,并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必要的因继续治疗而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构成伤残的还要有伤残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招
受损害的整形人可以依法向整形机构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来源:济南日报 作者:杨晨 王楠 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