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虽然也经常有痛苦,总起来说,是个比较享受的不错的活儿。
近日看电视,报道一个女生网恋后被骗的故事。主持人最后语重心长道:网恋是虚幻的,奉劝大家要引以为戒!
一直以来,我看到的报纸、刊物等“主流”传煤,鲜见对网恋进行美好描述的,倒是对网恋“炬眼相向”、“痛加指责”、“迷津捞人”的话,屡屡赫然入目。
更不用去联想到那街头巷尾、王五赵六——对网恋行为的“摇头叹气、撇嘴斜眼、蔑讽讥嘲”了。
(今天上班我还听到某某人气愤地指责人家某某人“竟交了些网上认识的不三不四的狐朋狗友”——我就纳闷了——网上认识的朋友“不三不四”,网下认识的朋友就“是三是四”?)
在我看来,网恋不仅是恋爱方式之一,而且还是很“先进”、很“时尚”,很有“发展前途”的恋爱方式呢。
网恋的优势,有目共睹:
从交往对象的规模上看,网络无疑是传统恋爱方式所难以望其项背的。
——网络上人流潮涌,“龙、虾”无数。
——现实生活中,你求偶时,只能在自己的“圈子里”东张西望,而你那个“圈子”的人数规模,跟网络比,是不是可以“忽略不计”呢?
从恋爱“认识”的方式上,网络无疑是畅行无阻的。
——网络人群都是“对外开放”的,可放心大胆的上前“嚼舌”的。
——现实生活中的人群,当然同样人头攒动,摩肩接踵,问题是你“好意思”逮住个人就上去“称兄道妹”吗?你“好意思”看见一个心仪的人物就发出“马路求爱信号”?“发信号”也是可以的,你就等着“白眼”丰收吧,运气好的,挨上一两脚也是很有希望的。
从谈情说爱的内容上看,网络是不是大大的方便呢?
——网络上,你聊吧,唱吧,听吧,发吧,收吧,贴吧,看吧,约吧,更别说你在电脑前——不必注意自己的仪表,不必担心半夜三更找不到公车回家呢。(网络上,就算丢了人,一键下去,跑了;聊了一会儿,不投机,也不必寻找礼貌托词,关机完事。嘿嘿)
从爱情的实质上看,网络是不是提供了一个很奇妙的平台呢?
——爱情,在很大程度上,是属于精神领域的东东。在某种意义上讲,爱情似乎更适合在虚拟的状态下展现它消魂的魅力。在网络天空上飞翔独舞的你,在网络浩海里心灵独白的你,是自由的,袒露的,随性的,这个你,是不是更贴近自然的那个“真你”?在这里发生的“吸引”,是不是更接近“精神的吸引”呢?
至于伴随着恋爱,时有发生的痛苦、伤心、自残、事故、凶杀、悲剧等等,它是所以恋爱形式、恋爱生活的一部分,跟网恋,是没有什么一对一的必然性的。
至于网恋中出镜率颇高的“欺瞒”“诈骗”“无稽”“荒诞”等,不过就是一种新事物出现后正常的新特征而已,而且这个特征还不是本质特征。这当然需要网恋人群在“斗争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洞察力,辨别力,眼睛总是越擦越亮的。
——这就好比汽车生活。汽车多了,事故当然会多,但是,你能因此说汽车是罪魁祸首吗?你能因此呼吁紧急关闭汽车厂吗?
开汽车的是人,搞网恋的也是人。
网恋是有虚幻的特征,问题是“纯现实的生活”才是最好的生活吗?
俺不这么认为,“虚幻生活”同样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且是很有吸引力、很荒芜的一部分(在这点上看,网络在开辟生活疆域上,功劳大大地)。
再说,虚幻和实际是可以互补,可以往来,可以出入,可以结合的。
这么说,网恋,是不是使结“爱情果”的地界扩大了呢?
是!
网恋,是不是使结出“奇异爱情果”的可能性几率增加了呢?
是!
所以说,“妖魔化网恋”,是短视行为,“妖魔化网恋”是畏惧未来,“妖魔化网恋”者,绝非智者。
当然,网恋不是单行道,网恋不是恋爱的终点,它是恋爱之一种,是美好的人类爱情生活中比较生动的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