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飞雨在我面前落座,餐厅里幽暗的光线,使得她的大半张脸都笼罩在浓重的阴影里。我提议换个光线稍好的地方,她拒绝了。程飞雨说,只有黑暗才是她最信赖的保护色。披着一件保护色外衣的程飞雨讲述起她追逐八年的爱情。
八年前我二十一岁,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那时候,超市并不像现在这样普及,所以在那里工作总是粘上一点小资的色彩。 他是我们店里的顾客,每天傍晚都来购物,可是每天只买一两样小东西,常常是一包糖果,或者一块电池之类的。时间长了,我和他也仿佛有了某种默契,相视一笑成了这一天里最美丽的表情。 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惦念起他来,总是盼望着傍晚的来临。如果碰巧哪一天他有什么事情晚来了一会儿,我早已是坐立难安。后来,在初秋的某一天,他还像往常一样走进店门。店里的客人并不多,经理巡视了一圈儿之后也回办公室了。他径直走到我的面前,问我能不能当一回导购小姐,他要为他的女朋友选购一样定情礼物。 这对于我,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我的心狠狠地抽紧了一下,表面上却使劲儿支撑着风平浪静。我告诉他,最里面的货架上有果冻粉,亲手为你的女朋友做一盘果冻,真是再好不过的事情。 他果然买了果冻粉,甜橙口味的。结账的时候,他的脸上荡漾着难以掩饰的笑容。 我的心跌落到了谷底,下班后又赶上超市盘点,不得不加了两个多小时的班。我换下工作服走出店门时,已经快到午夜了。 我伸手招出租车,有一个男人的影子突然笼罩住我的身体。我几乎尖叫起来,可是那个男人的衬衫上却有我熟悉的香皂味道。是他?我神情恍惚起来。 当我终于看清这个人的面孔时,他早已把一个精致的水晶托盘捧在我的面前了。托盘里摆放着晶莹剔透的果冻,小心翼翼地切割成心的形状。甜橙的口味,是因为我姓程。 就这样,一个男人,他把我的情绪推进地狱,又让我的情绪重新升入天堂。
我们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美丽的约会。虽然在这之前,我还不曾真正恋爱过,可是我愿意相信他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朋友。他带我去铺着苏格兰桌布的餐厅里吃饭,带我去郊外的山顶俯瞰城市里的万家灯火。他的手掌那么温暖,我冰冷的指尖几乎快要被熔化掉。 他总是万分宠溺地摸着我的头,递给我一杯暖暖的咖啡。我曾经以为,这就是我永远的幸福。
可是生活不能永远按照你勾勒出来的模样进行下去。他的母亲很快就找到了我工作的超市。那是一个打扮得端庄典雅的妇人,高高在上的表情,于无形中竖起了一道高墙。她叫我不要再打扰她儿子的生活,她的儿子就要和别人结婚了,新娘的父亲是一个高层要员。 我透过超市的玻璃墙看见他站在远处的角落里,秋风掀起他长风衣的一角,不自由地牵绊着摇摆。 我冲到他的面前,他却先我一步泪如雨下。他反反复复向我道歉,爱我却不能娶我,是他今生最大的遗憾。 因为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我被经理开除了。那个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他在这座城市最大的饭店里举行了婚礼。
我开始了黑白混淆的生活,不找新工作,也不出门,整天蒙着被子睡觉,睡醒了就喝牛奶。我的家人为此常常责骂我不争气。
冬天过半的时候,他又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此时他已经成功地调入机关工作,月薪是原来的几倍。这是婚姻带给他的利益。可是我无法对他做出任何批评,或者评价。 我们沿着结了冰的护城河散步。他突然握住我的手,隔着两只手套,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他手心里的温度。 他的心跳也急促起来,谈起他的婚姻,那也不过是一场骗局。整整大他五岁的新娘,每天都用厚厚的粉底来掩饰她早已流逝掉的青春。他们之间没有理解,也没有沟通,除了新婚之夜他要尽尽义务,这些日子以来,他都是住在客厅里。 他的眼泪又流了出来。我不顾来往的车流与人群,紧紧地搂住他的肩膀。 我又重新活了过来。
春节之后,他租了一间小套房。我瞒着家人说我去读脱产自考,为了学习方便,住在学校里面。 我不知道我哪来那么大的勇气。我一厢情愿地认为这个男人,只有在我的精心打理下才算是一个完整的男人。 他给了我很多的现金,要我去装饰我们的新家。他一再地强调委屈了我,等他在机关的地位再稳定一些,他就会和现在的老婆离婚。他也承诺,最晚等到我二十五岁,他一定会叫我披上嫁衣。 对于一个恋爱中的女孩,或者女人,没有什么比爱人的甜言蜜语更叫人心花怒放。 我安心地守在我们的小家里面。他还像从前那样,在傍晚时分按响门铃。我仿佛又回到了恋爱的初始,也几乎忘记了他是一个已婚男人。 我们这样的关系持续了大半年。有一段时间,他忽然减少了出现的次数,并且换掉了呼机的号码。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去他工作的机关门口等他。他看到我,却一副冷漠的样子,似乎我只是一个陌路。 我叫出租车,偷偷地跟到他家楼下。我喊他的名字,他紧张着环顾左右,站在离我两米以外的距离。他说,单位正在选拔年轻干部,关键时刻不能让私生活耽误了前程。 这时候一个女人从阳台上探出头来,也喊了他的名字。他故作乖巧地应了一声,像去救火一样冲进了楼门。 那个女人的容貌我至今无法描述清楚,但可以肯定绝不是他说的那般苍老。他回家以后,钻进阳台,搂着她的腰企图带她离开危险的阵地。他一定害怕我会泄露一点什么,我听见他告诉那个女人,说我是问路的乡下打工妹。 天下起雨来,傍晚的雷雨过后总能见到彩虹。可是我的眼前却一片空白。
那个夏天,他并没有如愿,年轻干部的名单里根本没有他的名字。他喝了很多酒,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撕扯着我的头发和我的身体。 对于这个男人,我从来不曾存在着一点怨恨,盈溢我心的只有连绵不绝的宽容。看着他事业不顺,受到打击的模样,我再一次忘记了他的错处,我们又像以前那样生活了。
又是一个春节,我二十三岁了。他带我去海南度假。临行前,我父母发现了隐瞒了将近一年的秘密,他们找来几个亲戚,强行着把我绑回家去。 为了我的爱人,我愿意义无反顾。趁着父母不注意,拉开窗子,爬进邻居家的厨房,逃跑了。 我们又换了闹市区的一处住宅。为了不惹人注目,我又过起了足不出户的生活。他成了我生命的全部内容。 他的工作在那一年里突然多了起来,有时候一出去考察就要十天半个月才回来。枯燥的日常生活几乎摧毁了我,在那间连窗帘都不敢拉开的斗室里,我的青春一点点地燃烧、耗尽。
二十四岁时,我开始偷偷地计划生下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我把他要我吃的避孕药全部丢进马桶。 我不知道这究竟是幸运,还是天使对我的惩罚,我的计划那么轻易就得逞了。三个月时,他发现了我身形的变化,我骗他,最近吃了太多油腻的食物,长了不少脂肪。他还买来了减肥药给我。 那之后,是他为期两个月的出国学习。等他回来时,我五个月的身孕再也无法隐瞒下去了。等待着我的,是他的勃然大怒。他摔门离去时,我还没有在意,直到第二天中午,他租了车子强行带我去医院做引产。 他自认为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做这种见不得人的手术只能远离这座城市。他把车子开向高速公路,带我去了附近一座偏僻的小城。手术掏空了我腹中的一切,有两年的时间我都不敢闭上眼睛睡觉,我的眼前仿佛总有一个血肉模糊的成型胚胎在游荡。 我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差。体型也越来越差,下身不可遏制地肥胖,上身又拼命地瘦削下去。我知道,我的样子看起来奇怪极了,我似乎连青春最后的资本也丢掉了。 他不愿意再来我这里了,他为我请了一个保姆,我成了一只名副其实的寄生虫。
就在同一年,那个女人为他生下一个男婴。比起我来不及出生,就已死去的孩子,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 我没有离开他。可是我已经不敢去探讨是不是还爱着他了,爱情往往比欲望和金钱更容易叫人灰心。 我背叛了我的家庭,我没有任何退路了。
最近这一年,他一次都没有登门看望过我,他连送生活费都要通过银行转账。 可是我还是没有办法怨恨他。也许他这么做是对的,面对着爱人日益冰冷的面孔,再回想曾经爱过的日子,我只能更加无所适从。 童话里有好多的爱情,一篇一篇,那么美丽。现实中也有好多的爱情,从绚烂到平淡,从过去到未来。当一段感情悄然而至,我们用手心捧住她的翅膀。如果她执意远走高飞,我们又有什么力量去顿住她的脚步?饶恕也许就是最美好的结局。
来源: 《人之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