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医院

找专家

查疾病

约门诊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法律法规

《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发布
发布日期:2007-10-17

  《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发布

  市政府近日印发《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按照规划,本市将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到2010年,市区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8平方米左右,能够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镇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达到10万户左右。同时各类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对市民基本全覆盖,市民享有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权益人数的比重达到98%左右。

  

  按照《上海市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十一五”期间,本市将达到以下主要目标:

  

  实现社会保障基本全覆盖

  

  建立健全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到2010年,全市“城保”、“镇保”、“农保”等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150万人左右。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对高龄无保障老人、职工遗属、中小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所涉人群等群体的全覆盖。到2010年,各类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对市民基本全覆盖,市民享有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权益人数的比重达到98%左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350万人左右,覆盖面不低于90%。

  

  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不少于50万个

  

  坚持和深化积极的就业政策,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和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不少于50万个,到2010年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重点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完成100万人次的职业培训,力争到2010年,本市高技能人才占技术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比重提高到25%。

  

  力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

  

  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劳动争议调处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企业工资分配等劳动者维权机制。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到2010年,力争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左右,劳动争议案件协调调解率达到80%,劳动保障监察主动监管比例达到50%。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确保”

  

  建立完善的救助帮困工作平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确保”,单项救助进一步拓展。享受社会化养老服务总人数达到35万人,占本市户籍老年人口比重的10%以上。其中,社区居家养老(照顾)服务人数达到25万人,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0万张。各类经常性社会捐赠点扩大到1500个。妇女、儿童、残疾人社会福利进一步发展。

  

  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18平方米

  

  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到2010年,市区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8平方米左右,住房成套率达到9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占全市新审批新开工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能够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城镇生活和居住困难家庭达到10万户左右。各项住房帮困措施进一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