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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对医疗废物作出分类
发布日期:2006-01-13

  卫生部对医疗废物作出分类

  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卫生部近日明确了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据卫生部介绍,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

  

  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据介绍,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