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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各级医院将设“用药咨询”服务窗口
发布日期:2008-08-25

  上海市各级医院将设“用药咨询”服务窗口

  今后病人从医生处得到用药解释后,还可以到专门为此设置的用药咨询服务窗口咨询。上海市卫生局昨天作出规定,本市各级医院必须在医院大厅显著位置设立用药咨询服务窗口,为病人提供完整的用药咨询服务。

  

  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就诊流程,病人从医生手中接过处方后,虽然能够得到医生的用药解释,但还是比较简单的,只知道每日几次、一次几片,饭前或饭后服用等情况,至于想了解为什么要这样做,病情缓解后可否减量等这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则不便在医生繁忙时询问,却由此耽误自己的病情治疗。

  

  为此,市卫生局昨天在颁布《上海市卫生系统迎世博窗口服务600天行动计划》中,特意把“设立用药咨询服务窗口,为病人提供及时方便的用药咨询服务”纳入到“深化便民服务举措”中,规定本市各级医院必须遵照执行。

  

  除设用药咨询服务窗口外,“深化便民服务举措”还包括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推广挂号收费通柜服务和电子叫号系统、设置“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的便民服务中心、在医院门诊大厅设置“医疗服务信息一点通”查询机、对出院病人进行服务评估或电话回访、专家为社区居民开设健康教育讲座、输液室为大输液病人代保管输液瓶(袋)和积极推广“自助挂号”、“简易门诊”、“日间手术”、“一门式整合门诊”等创新服务措施,为病人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人性化服务。

  

  据市卫生局介绍,本市各级医院从下月开始,将陆续实施这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