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疗机构命名将设限不得有“男子”等
发布日期:2008-07-23
上海医疗机构命名将设限不得有“男子”等
记者昨天从本市卫生部门获悉,按照卫生部下达通知要求,沪上医疗机构将不允许使用“男子”、“男科”、“男性”等词语命名,此前已命名的医疗机构将责令更名,新申请的医疗机构冠名如含有这些词语,将不予批准。
针对也有人对“女子”、“妇科”、“泌尿”等词语是否符合规定存在的质疑,有关专家表示因为存在妇科、泌尿科等医学学科,以“女子、“妇科”、“泌尿”等词语命名的医疗机构不需要更换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