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148项不合理收费
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对做好取消、停止征收相关收费的落实工作进行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在会上指出,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政府的 “自我革命”,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的内在要求,是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是防治腐败的基础建设,是上海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他强调,这项工作必须令行禁止抓好落实,接受全社会监督,一步一步不断深化。
据悉,这次清理工作, “使上海成为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地区之一”作为工作目标。其确立的 “三个有利于”的指导思想是,要有利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有利于方便投资者和市场主体,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规范行政行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清理的重点包括:一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而发生的管理类收费,例如 “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和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等。这些收费多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的产物,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财政资金为行政管理提供经费保障已基本具备条件,因此,应当予以取消或者停止征收。
二是不适应当前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的收费。例如为个人代为保管人事档案而收取的 “代办劳务费”、对人才流动争议实施行政裁决而收取的“人才流动案件受理费”等。此次取消或者停止征收是符合促进就业、引导人才、改善投资环境、扶持 “三农”发展等政策导向,也是有利于减轻相对人的负担。
三是不合理的证件证书工本费,例如 “《户口准迁证》工本费”、 “企业登记资料复制工本费”等。证件证书工本费过多过滥,且频繁发证、重复收费,社会反响比较强烈。因此,这次清理取消和停止征收了一批不合理的证件证书工本费。
此次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约占清理总数的28%,涉及30个政府部门。据市财政局按照2007年收费金额匡算,约近20亿元。会议要求,此项工作必须令行禁止,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接收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此外,相关后续工作要深入做深做细,确保政府承担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不因为取消收费而下降。
另外, “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明天将刊登被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明细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