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道德纳入医务人员考核范畴
发布日期:2008-01-15
成都:职业道德纳入医务人员考核范畴
职业道德近日纳入了成都市医务人员的考核范畴,不合格者将停止行医进行学习,如果再次考核不合格,将被取消行医资格。
成都市对于医务人员收受病人红包等行为严加禁止,规定:工作中私自收取服务对象现金且不按规定入账等八种行为之一的,职业道德考核“一票否决”,考核得分为零分。
记者从成都市卫生局了解到,新增的职业道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服务行为20分、医患沟通40分、廉洁行医40分。服务行为的考核要求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服务意识要强,没有生、冷、硬、顶、推等表现。医院将不定期对本单位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的巡查,如果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情况扣分。周期内每年职业道德考评得分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视为当年职业道德考核为“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将被责令暂停执业活动3至6个月,接受专业培训和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再次考核不合格的,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其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和给予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