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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禁止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证明药效广告
发布日期:2007-12-10

  云南禁止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证明药效广告

  记者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云南省将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强化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

  

  近年来,公众人物代言药品、各种所谓“医学专家”违法进行药品广告宣传的情况较为普遍。由于“名人代言”,此类广告所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在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方面,云南省将强化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药品疗效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切实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等制度。在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方面,云南省要求市、县两级政府要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假药工厂和卖假药商店。

  

  此外,云南还明确了用药安全几大措施:管住药品批发和零售环节,管住医疗机构的购药渠道、药品流向;建立和完善严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实行涉嫌违法药品广告的药品下柜制度,提高处罚标准;严厉打击把化工产品当作药品原料使用的违法行为;所有关系人身健康安全出口产品的设计都要进行再审查,建立质量档案,做到任何问题都能追溯到源头,对少数质量问题多、社会信誉差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