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将取缔以名人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发布日期:2007-11-09
年内将取缔以名人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8日表示,药品违法广告今年的治理目标是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颜江瑛指出,药品违法广告主要问题表现在许多广告未经批准进行宣传,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擅自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发布以及用名人、公众人物、患者证明药品疗效的宣传。
据统计,今年1至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监测,共发现严重违法药品广告33130份,全部移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颜江瑛指出,公众发现违法广告后可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为医药广告发布企业建信用记录
我国将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布广告行为进行信用等级认定,并据此开展针对性监督管理工作。
颜江瑛介绍说,《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办法》已制定,信用等级的认定分为三级:守信、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的信用等级可根据一年的广告发布表现进行升级或降级。对严重失信等级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向社会公示,其违法广告品种将作为重点抽验对象。据悉,《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实行信用管理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将专项治理兴奋剂生产经营
据悉,国家药监局、公安部、海关总署等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生产经营联合专项治理。颜江瑛强调,此次检查将摸清自2004年3月《反兴奋剂条例》实施以来,药品和化工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情况。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山东省(市)要对奥运赛事举办城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