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医院

找专家

查疾病

约门诊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政策信息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整治保健品、化妆品
发布日期:2007-10-24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整治保健品、化妆品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10月中旬至11月,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集中力量,对重点产品及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溯源违法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为,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坚决查处曝光。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市民,应走出“保健品、化妆品和药品有相同作用”等误区,科学选购和使用保健品、化妆品。

  

  前不久,某社区一些居民在听了某商贸公司的宣传后,购买食用了一种保健食品,据说可以“改善心血管功能”。可随后,居民们陆续出现了不适症状,大家纷纷到该公司要求退货,结果与该公司发生了纠纷。

  

  接到举报后,食药监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该商贸公司的销售人员通过所谓“心血管功能诊断仪”,出具所谓的“诊断报告”,然后向居民推销保健食品。但销售人员均不能现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该公司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已经失效,更没有行医或药品销售资质。执法人员立即对尚未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暂时封存),该案现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该案件说明,目前保健食品的宣传和销售仍存在许多不规范的情况,销售人员和消费者都常常认为,保健品能起到和药品一样的治疗作用,这是明显的误区。其实,即使保健品是合格产品,也不能代替心血管等疾病的治疗药物。最后,食药监执法人员现场对购买保健食品的居民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申“保健品不是药品”,对销售和宣传保健食品的商业行为不可偏信一面之辞,对违法活动更要提高警惕、坚决抵制。

  

  此次专项整治,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各类保健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保健品、化妆品集中销售的市场或专卖店。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将开展现场宣传,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指导,督促经营者负起责任,积极遵守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各种行为,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坚决进行查处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