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08年5月1日实施
发布日期:2007-09-27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08年5月1日实施
2007年全国卫生厅局办公厅(室)工作会议暨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近日在上海召开。会议要求,以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加强办公厅(室)工作,全面推进卫生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卫生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在全国选择20家至30家公立医院建立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公立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2007年卫生系统网站测评综合排名前10位为宁波、浙江、河北、上海、江西、广东、江苏、深圳、安徽、福建。综合排名前5位的直属单位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人民卫生出版社。部属部管医院综合排名前6位为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科院肿瘤医院、中国医科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医科院整形外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各地政务信息公开单项测评前10名为宁波、浙江、河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陕西、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