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庆长假期间实行食品安全日报制度
发布日期:2007-09-25
上海市国庆长假期间实行食品安全日报制度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将在今年国庆节期间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行动,并在每天下午5点前上报当天的检查情况。
这个黄金周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指导和检查。
尤其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地区大中型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要防止超负荷供餐;各区县应对承担一次性消费5桌以上的宴席餐饮单位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并在节日期间重点针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餐饮具消毒、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指导与监督;郊区(县)要对农民自办酒席户进行宣传和指导工作,要对“农家乐”饮食卫生进行重点检查,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结合旅游黄金周的特点,有关部门还将加强对旅游接待饭店、旅游景点周围餐饮单位的监督抽查,在节日期间加强对旅游接待饭店和旅游景点周围的餐饮单位的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