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严禁用B超进行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发布日期:2007-08-23
宁夏:严禁用B超进行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宁夏近日发出通知,严禁用B超进行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通知规定:对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没收设备及给予罚款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吊销医(护)执业证书,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夏:严禁用B超进行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宁夏近日发出通知,严禁用B超进行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通知规定:对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机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没收设备及给予罚款或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吊销医(护)执业证书,情节严重的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