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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审定批准164家医院可开展器官移植
发布日期:2007-08-20

  卫生部审定批准164家医院可开展器官移植

  到目前为止,中国内地已有一百六十四家医院经卫生部审定批准开展器官移植;每年进行三千多例肝移植手术,截至今年六月底已累计完成一万四千六百一十三例。这是国家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今天(18日)透露的数字。

  

  王羽在此间举行的中国器官移植论坛暨《中国肝脏移植手册》首发式上称,在此之前,中国有六百多家医院开展器官移植,由于各地医疗水平参差不齐和管理滞后,暴露出了一系列严重影响中国器官移植论健康发展的问题。

  

  今年五月一日,卫生部颁布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以加强对其管理,并成立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开展器官移植医疗机构进行评审,通过八十七家,同时根据需要指定了七十七家省级医院开展器官移植。他透露,医院名单将在确定后上网公布。

  

  据知,中国内地目前有两个人体器官移植注册系统,一个是二00一年开始运行、有三十家医院参加、累计二万多例患者资料的肾移植管理系统。另一个是中国肝移植注册系统,目前每年开展三千多例肝移植手术。

  

  旨在指导中国医生了解国家政策法规,掌握国际移植临床最新技术资讯的《中国肝脏移植手册》,是中国第一部移植领域政策法规和临床操作的指导性用书。它由国家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担任主编,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支持,郑树森、陈实、沈中阳、严律南等四十多位肝移植专家共同编写,LWW国际出版社出版,全球发行。

  

  18日晚开幕的中国器官移植论坛由国家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和医政司主办。来自国际器官移植协会、世界卫生组织、以及美国、英国、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台湾地区的近四百专家将就器官移植领域取得的进展和所涉及的社会伦理、法规管理等问题进行二天的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