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止国家食品标准208项
发布日期:2007-07-03
我国废止食品国家标准208项
废止国家标准208项、行业标准323项
截至目前,我国共清理涉及可食用农产品、加工食品国家标准1817项,废止国家标准208项;清理行业标准2588项,废止323项;同时,还对6949项地方标准和14万多项食品企业标准进行了清理。至此,我国已完成了对食品标准的全部清理。这是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获悉的。
据国家标准委主任刘平均介绍,我国食品标准化工作逐年提速。目前,已初步制定了食品安全标准中长期发展规划;筹建了食品添加剂等6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初步建立了部际间食品安全标准的协调和应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了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布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和安全要求、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安全限量等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截至去年底,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有1965项,其中强制性标准634项,推荐性标准1331项,食品行业标准2892项。
刘平均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将继续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到“十一五”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使我国食品标准的标龄由现在的平均12年降低到4.5年,把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周期控制在2年之内。
刘平均强调,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我国将在“十一五”期间,新建6000个国家级示范区,力争实现每个县有5个左右国家级示范区,使总量达到10000个的目标。在食品加工领域和流通领域也将建立健全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