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次“药”改比不上一次“医”改
针对近来药价严重虚高被频频曝光问题,一场药价制度改革又即将启动。先是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降低虚高药品价格。
而今,同样也有两条类似的地方新闻。湖北省物价局在其网站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其中明确提出,凡省管药品价格的定调价,本省生产企业及流通企业必须提供全部明细成本,同时提供真实的出厂和流通环节价格资料。广东省物价局则宣布,广东将出台药品价格管理新规,对省内销售的属于政府价格管理范围的药品,由主要针对零售价的“一控”变成更加严厉的“三控”,即控制其最高零售价、实际供货价和流通差率,以实现对药品价格的全程监管,切实降低医药费用。(综合6月8日《法制日报》等报道)
针对药价虚高的顽症,各级政府部门而今又开出了一系列眼花缭乱的“药改新招”出来,这种民生立场当然应该肯定。但这却依然难以回答那一个公众年年追问的老问题,这些药改新政能否真的可治“药价虚高”?效应如何?可要知道,在短短几年时间里,政府职能部门意在降药价、打击药价虚高的类似政策及改革已经进行N次(N>20)。可近日来,天价芦笋片、恩丹西酮等一系列黑幕事件,俨然已经交出了一份不太合格的答卷。我们已经清楚的看到,无论政府怎么降药价、改药价,市场上那些药价虚高的品种总有“神通”与“途径”悄悄复活,出现在消费者手中。
在我看来,依现实国情,N次“药”改的作用恐怕都比不上一次货真价实的“医”改。治药价虚高的关键其实在后者。
首先,“药价虚高、虚高药价的药品”源于何处?为谁服务?生产的动力何在?答案也只有一个,即是服务于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市场需求。“医”的营利动力十足,需要依靠药物利润来支撑医院运营,在这种制度规则下,越是暴利的药物,就越有可能获得青睐,为医方这种经济需求服务。这正是企业故意去制造天价利润药品,为医方提供更多利润空间的一种最大动力所在。在药品博弈的过程中,医院永远处于主动的地位,用哪一种药?用不用你的药?总是医院说了算,药企的发言权其实很羸弱。在这种背景下,只单单用行政的手去对药企卖高价药说不,恐怕不对症。一方面,药企总有办法,使自己生产“高价药”合法化,不被定义为虚高。另一方面,在市场上,高低药价并存的局面很难人为控制。
换句话说,既然这才是问题的根源所在,也就意味着政府要治这种现象,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在公立医院运营方向上进行制度的改革,从根本上结束“以药养医”的制度规则,使公立医院向公益性方向转身。从微观来说,这同时也要求政府必须有决心与魄力进行改革,严格严厉的划分“药物回扣”的罪与名,令公立医院及医生们得到足够的政府财政卫生投入供养,不再身兼那一种“药商”的尴尬角色。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医改专家朱恒鹏近日就提出,医药商业贿赂的“主谋”是现行的医药体制,培养一个医生的高投入和医生较低的合法收入是产生医生“吃回扣”现象的主要原因。倘若政府动真格严查,可能将涉及中国60%以上的医生。当大部分医生都在“违规”时,那就不是医生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了。
此一轮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目标是去市场化而增强其公益性,公益性从何而来?首先,就必须从政府进行一种足够的、有保障的卫生投入,建立一种合理的补偿机制上来。这一个问题先解决好了,再配合反医药回扣的配套制度改革,让公立医院及医生们不再靠药吃饭,药品虚高的问题也就必然可以迎刃而解。但是,在确保政府卫生投入上,我们开始立法了吗?第一步还看不见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