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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特困农民就医实行“零起付”
发布日期:2008-03-11

  沈阳特困农民就医实行“零起付”

  记者从沈阳市政府了解到,沈阳市实施农村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共救助特困农民24790人次,其中门诊19946人次、住院4844人次;这些特困农民住院花费1125万元,获得报销补偿896万元。

  

  据记者了解,从去年初开始,沈阳市启动了农村特困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实现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机衔接,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实施二次救助,即在合作医疗补偿的基础上,实行零起付,对其自付部分资金,再按照70%的比例补偿,以达到“应救尽救,应治尽治”的目标。

  

  持有《沈阳市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证》的农民,不仅能享受到上述补偿,其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看病,还可享受“六减一免”的政策优惠,包括免收挂号费,减半收取诊查费,CT、MRI及彩超检查费、住院治疗的床位费、手术治疗费在原价格基础上按80%收取。

  

  此外,沈阳市还改变特困农民就医时的付费模式,变“事后报销”为“事前垫付”,定点医疗机构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就为特困农民直接垫付合作医疗补偿金、特困医疗救助补偿金、政策性减免资金和医疗机构让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