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多日的“鸿茅药酒”事件社会关注热度依然不减。在事件真相的刨根究底中,相关各方的行为与责任也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涉事企业、当事人、警方,以及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等,在事件中究竟扮演怎样的角色,行为是否正当、合法,权力(利)与法的边界何在,诸如此类,均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
一位医生只是在网上写了篇科普文章,就被指控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遭公权力介入。由此引发人们对“小人物”命运的担忧、声援,众声喧哗中,既有对相关法律的条分缕析,更有对事实与真相的不懈追索。
令人欣慰的是,相关部门的快速介入让舆论热议不再“自话自说”,而是让事件进程循着法治的轨道。继中国医师协会发表声明愿为医生提供法律援助后,国家药监局也责成地方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并要求企业对虚假广告问题向社会作出解释。昨日,检察机关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并变更强制措施。而谭医生本人也于昨天获得自由。
法治社会,无论公权还是私权,只有各方都自觉恪守法律底线,依法行事履职,才会有真正的公平正义与自由,才会有和谐良性的社会秩序。
人们同情涉事医生,因为他只是尽着医生的本分,发表一篇质疑虚假广告,提醒患者的科普文章。但舆论也指出其文章标题的不妥,对企业及药品声誉确会带来一定影响。毕竟,媒体上公开发表的文字,必须考虑社会后果及法律责任。好在文章内容客观而专业,没有编造事实,否则作者的命运如何,或将另说。这也是对自媒体上所有“作者”的法律提醒。
作为涉事企业,且不论其前世的出身如何,假如其一直守法经营,而非如媒体所曝光的,多年来屡屡混淆药品与保健品身份,虚假宣传、夸大功能,被查处2600余次仍不悔改,便不会将自身推到招致公愤的境地。或许,品牌的奇迹般崛起,令企业经营者过于自信金钱和资本的魔力,但玩弄法律者最终也会被法所嘲弄,“鸿茅药酒”今日的滑铁卢,其实从其对法的失敬之时起,就已注定。
而对公权力部门来说,需审视反省的更多。这边厢是全国各地纷纷查处、勒令下架,那边厢却是当地监管者为其广告大开绿灯。直至上月,当地药监部门还在为“鸿茅”背书,称其广告合法。这到底是单纯的监管失职,还是另有猫腻,相信不久会真相大白。案中最受质疑的当属警力运用的正当性。抛开舆论质疑的“地方保护”等不论,即使从执法专业性来说,只要认真分析一下涉事文章,也该对是否构成刑事案有基本的判断。这也难怪有人质疑是否其中掺杂腐败及“公权私用”等因素。
总之,公众广泛关注的“药酒案”而今变成了活的法治教育课。无论医生还是消费者,都有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批评的权利,但在发表个人意见时,言论的边界何在?如何既表达观点而又不构成对其他主体的侵权,这是自媒体时代须坚守的原则。而公权力的合法正当行使,更是对所有执法机关的考验。即便法律要件齐全,公权对民事纠纷的介入仍需慎重,防止“民事纠纷刑事化”。只有公权力真正敬畏法律,并切实依法依规行使执法权,法,才能成为民众的信仰。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