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性侵女童电影”的海报主题,让她无法不联想,自己已接手半年多的那起性侵案。走出影院,万淼焱谈及感受时说:“现实中,女童遭受性侵后所承受的压力,远大于电影中的表述。”
今年4月初,13岁女孩王悠(化名)在离家出走的48小时内遭遇一六旬陌生男子多次侵害,且致使王悠怀孕。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庆幸的是,在这起案子中,我的当事人并未遭遇‘嘉年华’。”万淼焱说。
据悉,在这起案件发生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妇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律师、记者等知情个人都遵循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办理、审理此案,并为女童重返社会生活给予了必要支持。
如今,王悠一家未搬离原来住所,且已重新入学。
“最近一次见孩子时,感觉她阳光很多。”王悠的心理咨询师认为,“这就是社会多方合力的结果。”
保护,从始至终
得知王悠现在生活一切安好,原成都某商业媒体的法治报道记者张柄尧很高兴,“为我当初的选择点赞。”
今年4月,他接到爆料称“一位老头性侵未成年女童”,与爆料人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他未将此事立刻进行曝光。“这会对女童产生‘二次伤害’。”张柄尧认为,涉及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的报道,首先应该考虑到对受害儿童的保护,因此,在他众多律师朋友中,特意帮王悠一家向女律师万淼焱求助,希望她能提供帮助。
作为成都市的一名在职律师,万淼焱已从业16年,此前,曾代理过多起未成年人被性侵案、家暴案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
在接到王悠案后,万淼焱的第一反应是:“我需要详细了解案情,怎样才不会对女童再造成伤害?”
于是,在第一次与王悠接触之前,她电话求助了远在安徽省池州市的心理专家王雪飞,连夜学习沟通技巧。舍近求远,是希望“最大程度保护孩子隐私”。
保护,一直也是与王悠接触的多位公职人员的首要意识。
在需要到王悠家进行案件调查时,据王悠父母描述,民警没有开警车、穿警服,刻意保护王悠的隐私。在王悠需要到医院进行相关鉴定时,民警也全程陪同,多次往返,保障其权益。
在王悠目前就读的学校,其遭遇也仅限校长和副校长知晓。“她的班主任都不知情。不能再让第三人知道,言论不好控制。”校长说。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在采访中也多次感受到浓浓的“保护”。
成华区妇联副主席温洁琳,负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为了避免“对号入座”,就报道中王悠现入学学校的具体名称及校长姓名是否公开,与记者进行了细致的沟通。
王悠的心理咨询师也多次提示:“请一定要在报道中做特殊的保护处理。”
心理干预,不只对孩子
忙完手头上的活儿,父亲和王悠开始晚餐,他缓缓地对女儿说:“老师说你乒乓球打得好,你就好好学。”
听到父亲的夸奖,女儿抿嘴一笑。
数月前,刚刚得知女儿遭遇时,父女关系远未如此平静。
王悠的父母都不是成都本地人,靠着在成都郊区经营一个小摊位糊口。在事情刚发生时,母亲一遍遍地诉说,女儿自小多病,曾患有癫痫,全家为此付出很多,王悠留下了癫痫后遗症,导致精神智力与同龄孩子不同……
受理王悠案中,最难的是什么?万淼焱说:“稳定父母的情绪。”
原本,王悠父母有时还会纠结于赔偿金额,但最终渐渐认识到:“只要娃娃能好,就好。”
“在对王悠的心理辅导方案上,我的建议之一便是注重家庭教养方式及家庭氛围的调整。”王雪飞说。
身为安徽省池州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池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协会副会长,王雪飞从事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学习及相关工作已有20年。
王雪飞认为,比起“一次伤害”,也就是与创伤事件直接有关的身体和心理伤害,“二次伤害”,也就是由伤害带来的伤害,可能会更为猛烈地冲击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这些“二次伤害”大多来源于身边人对于伤害事件的态度判断与处理方式,其中,影响最大的角色便是陪伴在旁的父母。如果对受伤的孩子持有不接纳的态度,认为其本人有过错的话,将会严重影响受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建设。在既有原则又有支持感的家庭中,受害的孩子经受“二次伤害”的可能性就会下降。
这样的认知也得到了王悠心理咨询师的认同。四川省妇联知晓王悠案后,第一时间委托市区妇联关注受害女童,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支持。事发后不到一个月,心理咨询师便受成华区妇联的委派,开始对王悠进行心理辅导。
在沟通中,这位心理咨询师和万律师都全然不提伤害事件,一方面转向对王悠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的指导上,另一方面,则不断地安抚、劝慰王悠父母,并用各种方式渐渐地纠偏、调整他们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方面的观念。
“被告人一定会得到他应有的惩罚。”得知王悠一家的经济状况,万淼焱决定免费受理此案,她也成为王悠一家彼时最主要的依靠。她向王悠父母承诺,会尽全力通过法律途径让被告人受到制裁……但她也明确告诉王悠父母:“我无法为你们向被告人索要高额赔偿,这不符合法律政策,也并不完全对王悠有利。”她对王悠母亲说:“孩子需要的,是无条件的爱,不是钱和物。”
“听到这话时,王悠母亲泪如泉涌。”万淼焱告诉记者。
最终,王悠父母不再特别关注能索要多少赔偿,而是更加期待王悠未来能有健康的生活。
支持,破例入学
“让孩子重新入学”,是王雪飞的第二个建议。
张国珍第一次到学校看望时,王悠已到新学校两个多月。作为成华区妇联主席,她一直关注王悠的学习生活。
在见王悠之前,张国珍与校长先进行了简短的沟通。校长说,王悠很快有了自信,原来不爱说话,现在开朗许多,是老师的小助手,常常辅助老师照顾别的同学。
校长也解释,按照王悠的现状,她本不符合这所学校的某些政策规定,但当他了解了王悠的遭遇后,觉得这种破例是值得的。他说,教育局对此非常关注,在一次会议上,“教育局一位领导还专门询问了王悠的在校状况。”
没有引起同学及老师的注意,王悠被副校长带到会议室与张国珍见面。走进会议室,王悠自然地坐在校长身边。期间,这位男性校长不断与王悠沟通,王悠也都笑盈盈地点头回应。
看到这一幕,万淼焱感慨,伤害事件刚发生后,王悠曾一度拒绝与成年男性接触,她曾同一位男性朋友去看望王悠,在两个多小时里,王悠不仅一言不发,还侧身与这位男性朋友背坐。
见面结束后,王悠带着张国珍参观自己的教室。在教室的宣传墙上,贴着王悠自己拟定的近期学习目标:“能与人礼貌交流;一百以内的加减;提高人品和自学能力。”
据万律师描述,检察院在办理王悠案件时,除了主动为王悠申请了系统内相关帮扶基金一万元以外,还发函教育局,请求为王悠上学给予支持。同样,让孩子上学,请求予以支持,向教育局发函的还有法院。而区妇联为此亲力亲为,尽职尽能,主动多次协调各方……
各方合力促进下,2017年9月1日,王悠重新入学。虽然学校离家较远,每天乘公交单程需1小时,但王悠从不迟到。
学校为王悠制定了相应的发展规划。由于王悠身体素质较好,身高已有1米65,学校计划要发展王悠的体育专项,近期已让王悠面见了专业的体育教练。
而在这所擅长课题研究的学校,校长说,他近期正在思考一个新的课题,关于“智障女童的自我保护”,他说:“这是一个空白,很有价值。”张国珍即刻回应:“我们可以一起做。”
专家视点
“以受害人为中心”的成功范例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任然
“王悠案让我看到了专业的力量,更让我感受到人性的温暖。”安徽省池州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池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协会副会长王雪飞说,受害未成年人需要进行心理干预已基本成为共识,但由于专业指导渗透不够充分的原因,很多案例中,关爱有时不够、有时过度,或者关爱方式有所偏差,这些都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认知和情绪情感正常发展,从而使健康成长受挫。
专业性的心理辅导介入,需要机制和人的支持来完成,“王悠案中,每个相关部门及公职人员都尽其所能地为孩子的成长考虑,让我相信,我们的孩子真的是可以被世界温柔相待。”王雪飞说。
“王悠案体现了少年司法中的多项重大进步。”对于这起案件,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如此评价。
姚建龙以“同心圆”论来阐述未成年人保护的多部门协作机制,即以未成年人为中心,所有相关职能部门从自身职能出发,形成保护的合力,促进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实现。
“没想到,这个理论在王悠案中得到了实践,并显现出良好效果。”姚建龙认为,“在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明晰的情况下,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的包括公、检、法、妇联、教育等责任主体,都能够积极主动作为,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客观上形成了跨部门协作机制,合力帮扶受害人,这是非常大的进步。”
“该案对儿童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和人员践行‘儿童利益最大化’确实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儿童福利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柳说,“儿童优先”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
“从‘以加害人为中心’转为‘以受害人为中心’,这也是非常大的进步。”姚建龙阐释,从少年司法角度来说,以往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聚焦的是“事实、证据和法律,主要考虑的是如何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怎样让加害人受到法律的惩罚。”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在传统的刑事司法体系中,受害人被称为“被忽视的群体”。
在国际司法领域,已呼吁在有关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以受害人为中心”。“王悠案中,相关司法部门体现了‘以受害人为中心’办案原则,并不仅仅局限于追究被告人的法律责任,还积极促使让受害人得到康复,回归社会,这点令人欣慰,更感敬佩。”姚建龙说。
“近几年,社会舆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观念上都有所转变。”姚建龙认为,王悠案中的重大进步便来源于观念转变的推动,他最后总结:“观念的进步是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和少年司法制度进步的关键一点。只要观念转变,我认为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在已从事儿童福利相关工作十余年的张柳看来,儿童作为弱势群体,承受了太多不可言说之痛。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我国的法律和政策还缺乏相应的准备,来应对不断发生的儿童问题。根据国际经验,建立现代儿童保护制度,既需要法律和政策的完善,也需要落实到社区的专业化工作人员培养体系和跨部门联动的多方合作工作机制的建立。
她建议,现阶段,我国儿童保护制度面临的紧迫任务,就是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的现代儿童保护体系,注重儿童保护工作专业人员培养,将法律原则具体化地在实践中执行起来,让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早日落地生根。
“如此,避过‘二次伤害’的王悠,才不会是一个孤例。”张柳说。
(来源: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