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执行至今已36年,但随着国情变化,原来规定不再适应现在实际状况,建议对探亲假次数及假期进行修订,让‘常回家看看’变得可行。”
——今年两会期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希望多措并举,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让子女有机会尽孝。
“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理时间。”
——日前,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提出增加独生子女“护理假”。
“孩子工作压力很大,所以只让他守了三天就催他回去上班了,只靠老伴一个人在医院照顾还是挺吃力的,但我们更怕孩子老请假,影响事业。”
——66岁的周庆生家有独子,他之前经历了一次开腹手术,在医院住了半个月之久,儿子只在手术当天和术后的前两天在医院陪护。
“河南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间最长,为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广西和海南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福建为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据媒体梳理,四川、重庆、湖北等地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也在酝酿中,但尚未正式出台。
“就算政策能落实,这个假请起来是不是会非常麻烦,例如需要提供住院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父母年龄证明、本人和父母关系证明等。而且,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推行,会不会反而让独生子女们找工作被歧视?”
——湖北的独生子女郭女士表示,自己渴望带薪护理假的实行,但仍然担忧政策是否能够落实。
“别人都不请,只有我请的话,就算单位批准了,是不是会认为我不能专注自己的工作?只有全社会把独生子女护理假当作和婚假、产假一样理所应当休的假,政策才可能真正落实。”
——80后白领刘芊芊在北京大型国企上班,担心子女护理假最终会因缺乏监督变成“纸上假期”。
“由于相应监督体制尚未建立,机关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落实护理假相对容易,而一些私营企业在执行政策上可能会大打折扣,因为护理假的实施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用人成本,完全让企业买单不太现实。”
——湖北省老龄办专家表示,除了依靠用人单位自觉性之外,还需要劳动监管等各个政府机构部门联合执法保驾护航,才能避免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成为一纸空文。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享有的工资福利,人社或有关部门将责令限期给付,情形严重的单位将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福建在出台“护理假”时,设置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但也遭到质疑,认为将压力转嫁给企业“一罚了之”,有待商榷。
近日,重庆拟立法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引发关注。近年,包括河南、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已经出台类似政策,独生子女“护理假”时间在10到20天不等。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