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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个人缴费即日起受理
发布日期:2019-11-26

  上海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即日起开始受理,至2019年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今年,本市继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一是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自2019年9月1日起,大病重病患者的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到60%,同时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倾斜,将低保、低收入人员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至65%。二是根据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正在抓紧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参保居民的医保待遇进一步提高。

  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20年本市将持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继续对每个参保居民给予普惠性补贴,比如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财政补贴6030元,少儿学生也达到1605元。同时,适度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为确保应保尽保,本市将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继续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均与往年一样,没有变化。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2020年度参保登记,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多个线上、线下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为进一步方便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医保、税务部门对流程再度优化,已参加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医保部门视作续保人员,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及由他人代为缴费,实现“零跑动”。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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