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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骗保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医保待遇
发布日期:2007-08-01

  吉林:骗保情节严重者将被暂停医保待遇

  记者从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为规范医疗保险费用的使用,治理“医患合谋”等违规现象,吉林省近日发布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合谋作假的医保参保人员将被暂停医保待遇。

  

  据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王同海介绍,目前各地对于规范医疗保险相关行为的规定较为分散,近日下发的《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集中和深化了一些条款,规定针对吉林省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部分违规行为,吉林省医保局将追回已支付的不合理费用,并对骗保者予以通报批评,暂停6个月至12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在此期间停止向其个人账户划入资金。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记者了解,接受以上处罚的违规行为包括:虚开医疗收费票据、伪造就医病历、处方;私自涂改医疗收费票据、病历等有效就医凭证,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合谋作假;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具检查治疗单据或购买药品后,非法倒卖及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反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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