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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费用结报今年试点
发布日期:2015-03-02

  国家卫生计生委28日公布了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目前新农合跨省就医结报的迫切需求,意见提出,将建立全国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机制,推动跨省就医结报。

  意见提出,今年要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依托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2016年,全国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跨省就医结报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18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基本实现跨省就医费用核查,跨省就医结报工作进一步推进;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区、市)要在具备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跨省就医直接结报。

  为实现以上目标,意见要求建立国家级和省级跨省就医费用信息数据库,完善跨省就医费用信息的采集与交换机制,建立查询协作机制。同时,稳妥推进跨省就医结报工作,逐步统一省外就医补偿政策,与分级转诊制度相结合,鼓励各地建立省级结算平台,规范跨省就医结算流程。

  国家卫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进跨省就医核查和结报,将较大程度地提高参合农民异地就医结报的便捷性,使新农合制度更有效地适应当前农民异地务工、异地安置等人口流动性的经济社会形势,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也有利于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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