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能给医生定创收指标
发布日期:2013-11-27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孙志刚26日表示,要切断药品及耗材等生产流通领域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医院不能将创收指标层层分解到医生头上。
孙志刚26日就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医改工作答记者问。他说,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重要任务要求。要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由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的转变,做好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这三篇文章。
他说,要明确政府办医职责,全面落实政府在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六个方面的投入政策。同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医院的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调整服务收费和增加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改革规范药品、耗材的招标采购机制,深化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要建立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建立体现公益性和高效率的新的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探索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医院内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他说,当前,要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同时,继续拓展和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指导,为整体推进改革打好基础。
(来源:文汇报 作者:吕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