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60批次祛斑类化妆品非法添加汞等禁用物质
发布日期:2016-12-30
记者29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食药监总局近期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共抽取4332批次祛斑类产品,发现60批次祛斑类化妆品不合格,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问题。相关生产企业已被要求停产、召回不合格产品。
此次不合格产品包括广东千叶惠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十长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后雪玲珑净白精纯素、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艾璐诗化妆品厂(出品:广州澳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仟佰草润白亮肤蚕丝面膜等。具体企业产品名单已在食药监总局网站上公示。
食药监总局通告指出,此次检出的不合格产品中含有汞或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曲安奈德等糖皮质激素,《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
据了解,汞可通过皮肤吸收,并蓄积在体内,长期使用含汞化妆品会引发慢性中毒,损害人体肾脏等器官。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类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后果,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问题。
食药监总局要求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企业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各地商业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上述不合格产品。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