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购物早已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除生活用品外,药品也逐渐网购中的重要一环。网络购药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却有各种问题频繁爆出,暗藏重重风险。
据《华夏时报》报道,消费者赵先生从B2B医药营销平台“药师帮”上购买的包括川贝母在内的多种药材为假冒品产品。川贝母是润肺止咳的名贵中药,也是很多家庭喜欢购买的中药材之一,一些商家会用价格便宜的浙贝母籽来冒充名贵的川贝母。看似外貌相近,实则天壤之别。
两味中药检验不合格
无独有偶,重庆南岸区一家诊所的经营者方先生,近期在药师帮平台上进购了一批药品,同样发现了问题。今年春节后,方先生从圈内朋友口中听到了药师帮这一B2B医药营销平台。
4月底,方先生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注册了该平台,并于5月底在平台上购买了湖北德信医药有限公司售卖的麦冬及深圳市埔华医药有限公司售卖的山慈菇等药材。药品到店后,方先生却发现了问题。“从外形上看不对,根本不像是真的。”方先生说,这批进购的中药中,麦冬和山慈菇两味药较往常有明显区别。出于安全起见,方先生没敢将这批药出售,并于6月初,将这批药送往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
至今未得到解决办法
方先生说,自己在药师帮上前后共购买过十几种中药,本次检测出问题的两袋麦冬和四袋山慈菇,进价约千余元。“不仅是钱的问题。”方先生说,诊所进的中药出现问题,不仅对诊所的经营产生影响,也对顾客的健康安全构成了隐患。“诊所有很多来顾客来抓药,常用的中药应该是什么性状,他们都很清楚。”方先生担心,假如让顾客看到这批药,诊所的名誉会收到很大影响,如果有顾客将药买回家,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方先生将这一情况向药师帮客服进行了反馈,但至今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和解决办法。“前两天他们居然把我的账号给封了,我现在都登陆不上去了。”越想越气的方先生,前往食药监进行了投诉立案。
律师:平台具有相应责任和义务
北京明科律师事务所的郑洪涛律师认为,无论采用2B还是2C的商业模式,电商平台经营者都应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尽到审核义务,同时应或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否则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针对方先生遇到的问题,郑洪涛律师表示,药师帮应积极将问题合理、妥善地解决。如平台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存在药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将劣质药品按合格品价格出售的情况,应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及时退款或退货,同时将相应问题整改。如平台在售药品中存在假药,相应药企已涉及到刑事犯罪,电商平台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曾遭多家药企封杀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药师帮APP于2015年1月正式发布。该平台月度订单量超过100万单,覆盖全国150多个城市,超过20万个药店诊所终端。今年4月药师帮遭遇哈药集团、扬子江、云药集团等多家药企的集体抵制。这些药企陆续发布通知函称,药师帮平台长期低价销售公司产品,造成规范的合作客户无法正常销售,要求经销商暂停给药师帮平台电商供货。
有业内人士分析,这或许与药师帮的药材出现问题有关,面对多家药企的封杀和抵制,药师帮的资源领域已极大减小,对于市场上流通较少和缺乏的产品,在监管上放水,最终才出现了如此的现状。
加强网售药品监管势在必行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药品更与普通商品不同,其生产标准非常高,销售方面也一直受到政府严格监管,基于安全考虑,政府对电商平台售药一直保持谨慎态度,近几年才逐步有序放开,但应当承认,当前药品网购平台还存在一些问题。
电商平台亦要承担起资格审核与商品审查责任,对销售药品的商家进行严格管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药品流通的安全性。《电子商务法》对电商平台的责任亦有明确规定,要求电商不得售假,违者予以惩罚,平台也要承担相关责任。
我国曾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两部管理办法,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五部门也进行了打击网上非法售药的行动。然而,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整治行为之下,网上售药依旧问题频现,这也从侧面上反映了网售药品监管困难之大。但无论如何,加强网售药品监管、杜绝网售假药须多方发力。
(来源:法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