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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总局通告22批次丁香 5批次党参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7-11-02

  10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2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亳州市佰世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丁香、5批次党参,共27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

  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山西运城市神农中药材有限公司、江苏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纪淞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易元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省松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贵港市神农药业有限公司、广西同福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固康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皓博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和合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陕西兴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2批次丁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杂质和含量测定。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宏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至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南宁市景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党参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对上述不合格中药饮片,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总局要求相关单位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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