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下午,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城乡接合部的一家零售药店检查时,发现其阴凉区内的温湿度计显示当前温度为16℃,湿度为74%,但是阴凉区内实际体感温度明显偏高。难道温湿度计也会“撒谎”?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于是,执法人员向该店店长张某进行了询问。面对执法人员的疑问,张某表情很不自然,回答支支吾吾,推脱说她每天只是按照时间记录数据,具体情况她也不太清楚。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了该店阴凉区的温湿度监测记录。记录显示,当天15时,由店长记录了温湿度数据,分别为19℃和60%。离记录时间刚刚过去半个小时,温度、湿度均发生了变化,且超出了正常运转的阴凉区的温湿度波动范围。
该店温湿度数据记录可能并不真实!
为了寻找进一步的证据,执法人员仔细分析该店8月份的温湿度记录,发现温度记录均维持在19℃左右,而湿度范围集中在58%~62%。而近期连日降雨,湿度变化在记录上却并没有体现,这进一步证实了执法人员的猜测。很明显,该店阴凉区温湿度记录与实际不符。那么,是店员伪造了温湿度记录还是温湿度计不准确呢?
执法人员决定现场进行测试。
执法人员请张某将常温区的温湿度计与原阴凉区的温湿度计并排放置在阴凉区内,一段时间后检查人员观察到两个温湿度计的温度均稳定在23℃,湿度分别是70%和69%,两个温湿度计显示基本一致。
面对事实,店长张某承认温湿度是自己估摸着写的,实际上阴凉区空调并未运行。那为什么执法人员检查时温湿度计显示却在合格的范围内呢,难不成温湿度计真会“撒谎”?
张某解释说,执法人员刚才在附近一家药店检查时,她碰巧看到了执法车辆,于是赶紧回来把阴凉区的空调打开,把温湿度计放在了空调出风口附近降温,等看到执法人员过来时将温湿度计摆放在正常位置,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执法人员一进阴凉区就发现了问题。
针对该药店未对营业场所温湿度进行真实有效监测和调控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药品的存放很有讲究,通常分成冷藏、阴凉和常温存放。对于零售药店来说,需阴凉储存的药品种类众多,主要是心脑血管类药物、抗菌药物以及一些栓剂膏剂类药物。
一旦药品长期超规定温湿度保存,可能造成药物提前失效,如温度超标某些抗菌药有效成分可能会分解,而湿度过高时,药品则容易出现变色、结块等现象。
零售药店的阴凉区温度超标运行或者需阴凉储存的药品被常温保存是比较常见的违规行为。药品需要按要求储存的道理谁都懂,药品GSP对于药品存放也有明确规定。
但是,部分零售药店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既怕关闭阴凉区影响销售,又怕空调整日运行耗电大,因而在实际经营中并未按要求将阴凉区维持20℃以下存放环境,温湿度记录也只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给药品质量安全带来了潜在风险。
零售药店只有履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GSP执行到位,才能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