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从生理还是从心理的角度来讲,再婚对老年人的健康是有益的,尤其对老年人的心理有着积极的调节作用。
再婚老年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我心理调适:
矫正再婚动机。老年人再婚也要以爱的需要为主线,其次是安全的需要和生理等需要。不少老年人再婚后并不幸福或速配速离,原因就是缺乏坚实的爱情基础,草草从事,结果给老年人再次造成伤害。因此老年人再婚前必须矫正不良的再婚心理动机,只有从爱的需要出发,才能在再婚后得到真正的幸福。爱情是没有年龄界限的,爱情永远是婚姻的基础,无论青年、中年还是老年人的婚姻,爱情始终是第一位的。
适应对方心理特征。老年人有比较稳定的性格、兴趣和爱好。进入更年期后,老人的生理及心理特征都产生变化。这就要求老人再婚后尽快了解对方的心理特点,正确对待不同个性、性格和习惯,注意互相尊重、互相谅解。身体较好的一方要耐心安慰、体谅、理解和容忍对方,不要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避免感情上的冲突。
克服回归心理。老年人总喜欢沉湎于对过去的回忆之中,心理学称为回归心理。老年再婚后往往不自觉地把先后两个家庭加以比较,尤其在日常生活中双方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发生矛盾时,就会追忆过去爱情的甜美,产生后悔和怨恨情绪,这就在感情上拉开了再婚夫妻的心理距离,影响夫妇和睦相处。要克服这种心理,关键在于双方都应认识到,过去的已经永远过去了,面对新的家庭,转移参照物,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努力消除矛盾,不断对自己进行心理调适,以使双方逐渐和谐。
自我安慰,避免自责。失去几十年朝夕相处的老伴是令人心碎的悲伤事件,但又无可挽回。因此,不妨理智地提醒自己: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接近死亡,这个自然法则谁也逃脱不了,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现实。
转移注意力。为了减少悲伤,不妨把老伴遗物收藏起来,将注意的重点转到现在和未来的生活中。
追求积极的生活方式,克服“排他”心理。老伴过世后,丧偶妇女难免有孤独凄凉的感觉,积极的生活方式可减轻这种孤独感。建立新的家庭模式,应与新配偶及子女建立新的关系,以减轻悲痛情绪。再婚夫妇应克服“排他”心理,把双方子女都看成自己的孩子,尽到父母的职责,在衣食起居等一些生活小事上要一视同仁。
总之,老年人再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老年人自己更应该勇敢地追求婚姻幸福,这是老年人同年轻人一样拥有的权利。儿女在孝敬老人的同时也要支持他们再婚,让所有的老年人健康快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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